标题: | 关于公开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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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337524B/2022-51740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1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为加强区直部门间协作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中共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博山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博编〔2020〕19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13项,分别是:1.校外培训机构治理;2.社区教育;3.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4.无障碍环境建设;5.本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6.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7.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8.职业卫生监管;9.防汛抗旱;10.对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的办理;1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12.广告监督管理;13.旅游市场监督管理。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