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索引号: 11370304004337524B/2026-544124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10 发布机构: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发布日期: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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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二、办理条件

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和有关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要求。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没有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用途。

2.工程位置图和工程设计方案。

3.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申请;2、材料接收;3、受理;4、审查;5、审核;6、决定;7、办结。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施行,2013年6月修订)第18条。

《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1994年7月通过,2014年8月修订,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13条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窗口电话

0533—4127108/418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