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郑向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南坪石城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文旅发展和传统文化保护利用的关心。
博山区地处齐鲁文化交汇处,承载了悠久的历史发展,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见证者”。博山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26处,市级6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92处,共计185处。现有各类博物馆15处,其中国有博物馆3处,非国有博物馆12处。
近年来,我区非常重视文物保护传承和利用,目前已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累计争取各级专项资金7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0万),大力实施抢险加固及文物保护工程,惠及文物保护单位32处、博物馆9处,涉及项目68个,极大的对传统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发展。
二、建立三级保护网络。出台《博山区全面建立文物长制实施方案》,实施文物长制以来,逐步明确各级文物长职责,确保了每一处文物都有专人看、有专人管、有专人护。按照文物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长组织体系,层层挂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确保全区文化遗产的安全。聘用退伍军人公益岗组建文物保护大队,14名文物保护员常驻乡镇,与镇街文化站实现对文保单位的网格化监管。对全区文物进行日巡查、周汇报,实时通报文物现状及管理情况。通过看护员精准看护、文物保护大队网格化监管、文物中心全区调度,有力确保了全区文物安全巡查长效推进、取得实效。
三、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博政字〔2022〕13号),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每年区政府、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300余份。各镇(街道)、村(社区)与各文物保护单位签订《看护协议》,落实每一处文物的巡查看护,确保文物安全。强化区文旅、自然资源、规划、公安等部门监管责任,履职尽责,确保文物安全。
四、推动第四次文物普查。我区印发《博山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博山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为普查内外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在博山文博微信公众号设立普查专栏,增强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氛围。落实普查经费,购进普查设备,保障普查用车,参加省市培训,全力推进实地普查进度。截至目前,完成南坪石城在内的271处三普信息实地复核,新发现文物线索70余处。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纳提案中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一是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南坪石城巡查看护属地责任,细化南沙井村文物长职责,落实村文物长巡查巡护制度,建立巡查台账。落实镇、村文物管理主体责任,指导文物巡护员利用“智慧文物”系统,实现对南坪石城的智慧化监管。进一步强化对南坪石城的监管巡查力度,建立巡查反馈机制,联合文化执法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坚决打击破坏石城行为。
二是科学研究。依托南坪石城,引进专业队伍、人员,开展技能、保护措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研讨和培训。组织专业人员,调研我区石城、石刻的保存现状,制定科学保护方案。对重点石城、石刻,依据专业意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的做好石城、石刻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三是保护利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石城、石刻遗产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系统开展我区石城、寨堡、围子墙的数量、类别、现状等的规划制定,拓展保护性利用途径,在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深入挖掘其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真正让文物成为“会讲话”的文化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