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刻文物保护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2021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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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尹利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刻文物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文旅发展和传统文化保护利用的关心。

博山区地处齐鲁文化交汇处,承载了悠久的历史发展,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见证者”。博山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26处,市级6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92处,共计185处。现有各类博物馆22处,其中国有博物馆3处,非国有博物馆10处,乡村记忆博物馆9处。

近年来,我区非常重视文物保护传承和利用,目前已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累计争取各级专项资金6983.88万(中央财政资金3979万,省级资金2773万,市级资金231.88万),惠及文物保护单位30处、博物馆9处,涉及项目66个,极大的对传统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发展。

二、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全市率先出台《博山区全面建立文物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文物长职责,确保了每一处文物都有专人看、有专人管、有专人护。按照文物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长组织体系,层层挂包18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确保全区文化遗产的安全。

三、建立三级保护网络。利用退伍军人公益岗组建文物保护大队,14名文物保护员常驻乡镇,与镇街文化站实现对文保单位的网格化监管。对全区文物进行日巡查、周汇报,实时通报文物现状及管理情况。区文旅局每周召开文物保护大队工作例会,调度巡查情况、研究解决方案。通过看护员精准看护、文物保护大队网格化监管、文物中心全区调度,有力确保了全区文物安全巡查长效推进、取得实效。

四、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2023年4月23日,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博政字〔202213),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区政府、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镇(街道)、村(社区)与各文物保护单位签订《看护协议》,落实每一处文物的巡查看护,确保文物安全。强化区文旅、自然资源、规划、公安等部门监管责任,履职尽责,确保文物安全。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纳提案中的意见建议,以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为目标,不断提高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按照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文物保护管理。落实“文物长制度”,明确区文物长主体责任和具体职责协调做好保护工作。落实三级文物长巡查巡护制度,建立巡查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巡查巡护。落实镇、村文物管理主体责任,指导文物巡护员利用“智慧文物”系统开展巡查巡护,实现文物管理巡护智慧化实施监管。进一步强化对石刻文物的监管巡查力度,建立巡查反馈机制,联合文化执法对非法拓印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坚决打击非法拓印碑刻、石刻行为。

二、激活文化遗产“沉淀基因”。依托颜文姜祠、赵执信故居等碑刻、石刻丰富的文物保护单位,引进专业队伍、人员,开展拓印技能、保护措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研讨和培训。引进专业人员,调研我区碑刻、石刻的保存现状,制定科学保护方案。对重点碑刻、石刻,依据专业意见采取加玻璃罩、转移环境等保护措施,做大限度的做好碑刻、石刻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三、高标准做好保护利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碑刻、石刻遗产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依托省市博物馆的碑刻、石刻专家,持续深入开展《博山碑刻》等成果的研讨和研究。系统开展我区碑刻、石刻数量、类别、现状等的调研,拓展保护性利用途径,在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深入挖掘其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真正让文物成为“会讲话”的文化密码。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58       

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刻文物保护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