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关于合理保护博山区文物古建筑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304004337524B/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2 发布机构: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合理保护博山区文物古建筑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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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利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保护博山区文物古建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感谢您对我区文旅发展和传统文化保护利用的关心对提升我区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增强文旅融合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博山区地处齐鲁文化交汇处,承载了悠久的历史发展,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见证者”。博山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26处,市级6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92处,共计185处。现有各类博物馆21处,其中国有博物馆3处,非国有博物馆9处,乡村记忆博物馆9处。

近年来,我区非常重视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发展,目前已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累计争取各级专项资金6983.88万(中央财政资金3979万,省级资金2773万,市级资金231.88万),惠及文物保护单位30处、博物馆9处,涉及项目66个,极大的对传统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发展。

二、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全市率先出台《博山区全面建立文物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文物长职责,确保了每一处文物都有专人看、有专人管、有专人护。按照文物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长组织体系,层层挂包18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确保全区文化遗产的安全。

三、建立三级保护网络。利用退伍军人公益岗组建文物保护大队,14名文物保护员常驻乡镇,与镇街文化站实现对文保单位的网格化监管。同时聘请185名文物看护员,对全区文物进行日巡查、周汇报,实时通报文物现状及管理情况。区文旅局每周召开文物保护大队工作例会,调度巡查情况、研究解决方案。通过看护员精准看护、文物保护大队网格化监管、文物中心全区调度,有力确保了全区文物安全巡查长效推进、取得实效。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纳提案中的意见建议,以提升传统文化品质为目标,不断提高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按照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精准保护管理。落实“文物长制度”,明确区镇村各级各单位具体职责、权限,协调做好保护工作。强化文物宗教场所的监管,进一步美化周边环境,充实展示内容,展示更多有价值的丰富内涵。在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挥宗教人士的管理职责,深入挖掘文物宗教场所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真正让更多文物成为“会讲话”的文化密码。

二、进一步加大文物修缮保护工作我们积极对上争取文物保护修缮政策,逐步对我区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保护,确保我区文物安全。根据上级精神对文物保护员安装了文物巡查APP,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精准巡护。对文物保护员定期召开文物保护巡查会议,做到巡查不漏点,科学保护,动态管理。

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博政字〔202213),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区政府、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镇(街道)、村(社区)与各文物保护单位签订《看护协议》,落实每一处文物的巡查看护,确保文物安全。强化区文旅、自然资源、规划、公安等部门监管责任,履职尽责,确保文物安全。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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