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标题: 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4778428163B/2026-556555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7 发布机构: 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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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到2025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地址: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187;电子邮箱:bsqzs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加强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年按照法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建议提案办理、政策文件、部门会议、财政信息、工作动态等。所有信息均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中心已按照《条例》要求,在官方网站清晰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申请流程,畅通了申请渠道,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随时处于有效备用状态。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权责变化,动态更新并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法定主动公开事项无一遗漏。在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建立了从信息产生、审核、公开、存档到失效处置的全链条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历史信息可查可用。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认定,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杜绝因公开不当引发的风险。

4.平台建设方面。着力打造多元化、协同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创新门户网站主阵地建设。在政府官方网站开设“惠企政策智能查询”“投资博山”专栏,科学设置栏目布局,强化检索功能。安排专人负责内容维护,确保招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分类清晰、便于查找。持续拓展新媒体平台。积极利用“博山发布”等本地新媒体平台,发布招商引资工作动态,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互动性和传播力。

5.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健全体制机制建设。明确中心主要领导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为牵头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做好培训与能力建设。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围绕《条例》内容、政策解读技巧、平台操作、保密审查等重点,对全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处理,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形式创新性、主动性仍有提升空间,未能完全满足公众对最新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重视程度与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影响了公开工作的整体质效。

(二)改进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拓展政策解读渠道。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政策的深度解读、延伸解读,提升政策宣传效果。不断完善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切实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权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5年度无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度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情况。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将护商专员制度与“园区推介月”“企业扫描月”宣讲相结合,开展“泵检中心开放日”“产业园区观摩日”等活动专员主动对接企业,上门解读政策、答疑解惑;定制推送投资指南与服务流程,变被动公开为主动服务,不断提升政策透明度与营商环境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