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早出台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建议办理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24033号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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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早出台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认真调研,积极学习研究其他地区经验做法。根据招商工作需求,更好地规范招商接待工作,区投资促进中心成立专班,积极征询上级部门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省市区内外,如聊城市《市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城市先行先试出台的商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办法,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力争科学、规范、合理地解决目前商务活动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是研究起草《博山区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区投资促进中心研究起草了《博山区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从接待审批的流程到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力求解决我区公务人员外出招商接待、外来客商来访接待中发生的招待费、工作餐费、交通费、礼品费等方面存在的无参考标准、无参照依据的现状。

三、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对草拟《博山区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我中心组织区纪委、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讨论研究,目前就接待(包括异地接待)的标准、次数以及礼品等多个方面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请示,待市出台商务接待标准后,我区再行研究制定商务接待标准和办法。

 

关于尽早出台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