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统计局
标题: 博山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3272118/2018-502423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1-26 发布机构: 博山区统计局

博山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26
  • 字号:
  • |
  •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若有疑问,请直接与博山区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4110181,传真电话:4170980)。

一、概述

2017年,博山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领导,保障有力。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信息网络更新维护和向淄博市统计局内网、博山区政务公开网提供信息工作,基本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批,在信息发布之前做好信息发布的登记审批工作,就信息名称、发布形式提出意见,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类由办公室初审,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类由综合统计科进行初审,最终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后再发布。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丰富公开载体,一是在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统计信息网这两个“主战场”之外,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发布,编印《2016年统计公报》《2016年统计手册》全面反映2016年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编印《2017年统计月报》及时为区领导、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提供月度、季度主要经济指标。二是创新公开渠道,开通微信平台公众号,用于统计宣传与统计信息服务工作,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和统计工作最新动态,及时发布经济社会统计指标及解读分析,让广大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地通过手机第一时间获取统计公开信息,通过广泛传播便捷的服务,全力以赴打造特色服务平台,推动统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博山区统计局通过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达130条,其中:其中调研分析67篇、信息/约稿63篇。其中:33篇分析被区委《博山信息》、区政府《政务信息》采用(其中10篇为信息约稿),省、市统计网站发表33篇信息,区政务网发布20篇信息,4篇信息在市统计局《统计简报》发表,1篇信息在《中国信息报》刊登1篇信息在《博山报》发表。创建《统计简报》,2017年共编辑出版37期。另外,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供数据2000余笔。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未收到政府各类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存在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将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种统计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将信息明确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对外公布监督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开发更多统计产品,进一步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2018年126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