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统计局
标题: 博山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3272118/2019-502422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1-28 发布机构: 博山区统计局

博山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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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对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编制博山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181。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围绕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组织全局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切实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立了由办公室、综合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信息网络更新维护和向淄博市统计局内网、博山区政务网、博山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提供信息工作,基本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从而为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为规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完善制定了《统计数据公开、提供和管理制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保密要求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统一和规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一致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批,在信息发布之前做好信息发布的登记审批工作,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类由办公室初审,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类由综合统计科进行初审,最终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后再发布。

    (三)整合各类统计数据,丰富统计信息发布形式。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发布,我局在认真做好各种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整合各类统计数据,丰富统计信息发布形式。一是高效完成《2018年统计公报》《2018年统计手册》等书籍资料编辑出版任务,全面反映2018年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二是精心编印月度统计资料。每月收集整理各专业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和全市各区县主要经济指标,按照综合、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贸易、进出口、财政、金融、物价、城乡居民生活设经济社会发展等篇目,及时编印2018年度《博山统计月报》,为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各项指标变化,准确把握全区经济走势提供了重要资料。三是依托“博山统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和统计工作最新动态,及时发布经济社会统计指标及解读分析,通过广泛传播便捷的服务,推动统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统计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83条,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等。其中:统计数据11期、数据开放20期、经济运行分析12篇、统计公报1篇、各类工作动态信息51篇(其中《创新引领抓改革·问题导向求突破》一文分别在《中国信息报》(2018年第28期)、《山东统计》(第3期)上专题刊登)、统计微信188篇。另外,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其他方式对外提供数据2000余笔。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未收到政府各类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存在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将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种统计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将信息明确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对外公布监督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9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开发更多统计产品,进一步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三是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