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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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3272118/2024-54284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统计局 |
2023年,全区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锚定产业振兴、环境优美、群众满意“三大目标”,狠抓落实、创新提升,经济运行总体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根据县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年全区生产总值为280.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0.6亿元,比上年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34.7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5.2亿元,增长4.7%。
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全年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8%。粮食播种面积8.43万亩,比上年增加520.74亩;总产量2.38万吨,增长2.4%。猪牛羊禽肉产量4169吨,增长1.7%;禽蛋产量4464吨,增长3.8%;水果产量9.55万吨,增长6.7%。
工业经济持续向好。全年全区实现工业增加值115.33亿元,比上年增长7.1%,分别较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提高7.0、3.8和1.8个百分点。从规上工业看,全年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5%。23个行业大类中有15个比上年增长,增长面达65.2%,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比上年增长10.2%,拉动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7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长15.3%,其中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34.7%、18.1%。工业利润明显提高,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85亿元,营业收入利润率4.1%,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
服务业发展平稳有序。全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GDP的比重为48.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8%,拉动全区GDP增速2.3个百分点。规上服务业回升向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28.3%,9个行业门类中7个行业比上年增长,其中道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增长49.2%、27.5%和27.1%,合计拉动全区规上服务业营收增速25.2个百分点。
投资质效持续改善。全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0%,高于全市4.1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61.9%,占全部投资的7.8%,占比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工业技改投资增长28.3%,其中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33.0%,分别高于全市25.3、30.9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44.4%,占全部投资的65.9%,比上年提高15.7个百分点。
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全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0.0%,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8%,分别高于全市0.5、1.5个百分点。重点监测的限额以上商品中,蔬菜类、干鲜果品类、服装类分别比上年增长80.1%、31.2%、23.6%。受益于“淄博烧烤”出圈带动,限上餐饮业、住宿业营业额分别增长28.0%、28.2%。
外贸经济稳中提质。全年全区实现进出口总额48.0亿元,比上年增长0.9%,其中,出口45.7亿元,增长2.7%;进口2.3亿元,下降26.0%。其中,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机电行业、汽车部件行业、耐材行业完成进出口分别比上年增长2.1%、7.2%、11.3%、24.1%、51.6%。
新发展动能不断积蓄。全年全区规模以上“四强”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8%,其中新医药产业、智能装备产业分别增长27.0%、14.7%;占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的73.8%,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7.1%,占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的5.5%,占比较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78.0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7.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财税金融较快增长。全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5亿元,比上年增长16.3%,高于全市11.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12.05亿元,增长39.6%;税收比重为63.6%,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年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565.32亿元,增长10.2%;各项贷款余额252.41亿元,增长11.2%。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615元,比上年增长5.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27元,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9元,增长7.6%。城乡收支比为2.03,比上年缩小0.05。
总的来看,2023年全区经济运行稳进向好,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但同时也要看到,全区产业规模整体仍然偏小,经济稳定增长仍面临较多困难和挑战。下一步,全区将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穿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继续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开创富强优美活力博山新局面迈出坚实步伐。
附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2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268.0亿元。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