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统计局
标题: 2021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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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5-05 发布机构: 博山区统计局

2021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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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实现稳定增长,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民生福祉持续提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        

地区生产总值  根据县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全区生产总值为260.15亿元,比上年增长7.1%,两年平均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82亿元,比上年增长7.3%,两年平均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31.29亿元,比上年增长8.0%,两年平均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19.04亿元,比上年增长6.2%,两年平均增长3.4%。 

就业和再就业  全年城镇新就业6182人,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265人;城镇新增就业212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0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1%,比上年降低0.57个百分点。

人口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43.17万人,从性别构成看,男性21.41万人,占总人口的49.6%,女性21.76万人,占总人口的50.4%。从年龄构成看,17岁以下5.58万人,占总人口的12.9%;18-59岁的24.64万人,占总人口的57.1%;60岁及以上12.96万人,占总人口的30.0%。

市场主体  全年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5405户,年末累计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29万户,其中企业1.34万户,个体工商户3.89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47户。累计注册资金703.07亿元,其中,企业注册资金668.66亿元。

二、动能转换与创新

动能转换  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深做实“优存量”和“扩增量”两篇文章,用足用好市委、市政府支持博山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政策措施。全区规模以上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四强”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4%,占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65.2%,占比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9%营业收入利润率达4.8%,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四新”经济投资比上年增长55.5%,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72.8%,占比比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制造业技改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62.1%27.3%。

 科技创新  全年共登记技术合同230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27.84亿元,比上年增长35.0%。新增院士工作站1家,承担省科技厅及以上项目1项。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63家,其中本年认定29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部规上工业产值的40.8%,占比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年末全区发明专利有效量289件,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45件,有效发明专利密度7.0/万人,增加1.3/万人。

三、 农业

农牧渔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05亿元,比上年增长8.6%,增速较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全年粮食种植面积8.35万亩,较上年增加0.14万亩,其中,夏粮面积0.6万亩;秋粮面积7.75万亩。粮食总产量2.26万吨,比上年增长1.9%;粮食单产271.17公斤/亩,单产比上年增加0.33公斤/亩。小麦产量0.17万吨,玉米产量1.38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9.4%、1.3%。猕猴桃总产量3.8万吨,食用菌总产量0.38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9.6%、2.4%。年末存栏猪2.47万头、牛0.19万头、羊8.59万头、家禽27.6万只。

林业  全年新增造林1200亩,全区森林面积达60.6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92%。

农业机械化  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8.33万千瓦,其中,汽油发动机动力3.88万千瓦。农产品初加工动力机械0.51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0.35%,其中,机耕面积0.36万公顷、机播面积0.44万公顷。

乡村振兴  三产融合持续推进,年末全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3家,较上年增加2家,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数量达261个。全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15亿元,较上年增长30.2%。产品品质持续提升,年末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18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总数达25个。美丽乡村持续向好,完成“户户通”2万平方米,改造提升“四好”农村路20公里、改善路面58公里;全年新增家庭农场29家。

四、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  全年工业实现增加值115.79亿元,比上年增长7.1%。从规模以上工业看,实现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1%,较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值增长5.8%,私营企业增长7.4%,大中型工业企业增长5.1%。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增长8.3%,重工业增加值增长8.1%。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1.7%,集体企业下降46.4%,股份制企业增长10.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6%。分门类看,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7.3%。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233.0亿元,比上年增长20.3%。

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比上年(±%)

发电量

万千瓦时

 

 

342175   

 

 

11.0   

    自来水

万吨

1720   

-14.6   

    

万米

7479   

1.9   

日用玻璃制品

189662   

6.4   

耐火材料制品

528771   

16.6   

钢材

39836   

-10.1   

36804   

-15.2   

弹簧

87576   

-2.4   

减速机

38145   

69.9   

铸铁件

23642   

33.2   

铸钢件

30643   

-30.9   

锻件

35576   

-5.4   

 

建筑业  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5.64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年末全区有建筑业资质等级且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22家,完成建筑业产值5.95亿元,比上年增长10.0%;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8.1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0.9%。

五、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6.0%,从产业看,工业投资比上年增长35.6%;服务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2.6%。从结构看,民间投资(含房地产)比上年增长5.5%,“四新”经济投资比上年增长55.5%;高技术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62.1%;建筑安装投资和基础设施分别比上年增长37.4%和95.9%。

房地产  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51亿元,比上年增长3.6%。房屋施工面积165.8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0.0%。商品房销售面积23.9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2.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1.4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5%。

六、服务业

服务业  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19.0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45.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0%,拉动全区经济增长2.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2亿元,比上年增长24.0%;实现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0.27亿元,比上年增长195.6%;应付职工薪酬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

交通运输  年末全区公路通车里程961.75公里,其中,国道20.08公里、省道101.81公里、县公路102.39公里。公路绿化里程744.83公里。现有公交运营线路34条,公交运营线路总长1439公里。年末拥有汽车营运车辆1253辆,出租车770辆。

邮电  年末拥有邮政局所20处,邮路总长度227公里。全年实现邮政业务总量0.68亿元。全年发送邮政函件7.06万件,包裹0.97万件,快递投递量29.78万件,订销报刊461万份。

旅游  年末拥有国家A级旅游区(点)12家,其中,4A级旅游区(点)4家、3A级旅游区(点)6家、2A级旅游区(点)2家,高级别景区数量位列全市第一。省级旅游强乡镇达到8个、省级旅游特色村达到12个。

七、 国内贸易、对外经济

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3.3%。从限上单位看,限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比上年增长45.2%;限上零售业实现销售额比上年增长8.4%;限上住宿业实现营业额比上年增长34.9%;限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比上年增长52.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中,纺织品、纸制品及原材料批发比上年增长96.7%,珠宝首饰和文件用品零售分别比上年增长63.6%和52.0%。

对外经济  全年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家,实际使用外资157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8.0%。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3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出口额35.24亿元,增长20.2%;进口额3.60亿元,增长17.6%。

八、财税、金融、保险

财政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7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其中税收收入11.45亿元,比上年增长2.9%。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5.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6%,公共安全支出增长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8.1%。

税收  全区完成税收收入(国内税收)19.91亿元,比上年增长2.3%。分产业看,第二产业税收13.08亿元,下降0.9%;第三产业税收6.83亿元,增长9.0%,其中,房地产业、批零业税收分别比上年增长35.9%、19.0%。

金融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34.51亿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74.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各项贷款余额205.2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其中,工业企业贷款余额79.8亿元,增长6.3%;商业企业贷款余额9.34亿元,增长6.2%。

保险业  全区拥有商业保险机构21家。其中,财险机构14家,寿险机构7家。全年实现保费收入8.66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财险收入1.91亿元,增长16.2%;寿险收入6.75亿元,增长1.1%。

九、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教育  全区现有各类学校110处,其中,幼儿园66处,小学21处,初中15处,高中4处,职业中学3处,特殊教育1处。全年改扩、修建14所学校校舍、5处运动场。共有在校生47716人,专任教师4420人,其中新聘教师279人。年末学校占地总面积173.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83.83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3.42万平方米。

文化  成功承办“百年之光—党领导中国(淄博)工业百年”主题展,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年末拥有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各1个;图书馆1个,藏书量24.96万册;城市书房4个,藏书量2.75万册。现有电视台节目套数2套,广播电台节目套数1套

卫生  年末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45家,其中医院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个,乡镇卫生院11。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4150张,其中医院3013张。卫生技术人员5214人,其中执业医师1589人,助理医师289人,注册护士2244人。截至年末,新冠病毒疫苗累计接种77.88万剂次,覆盖35.47人,完成全程接种35.10人,3岁及以上人口的全程接种率达91.18%。

体育  全年在各项比赛中获得市级以上金牌74.5枚、银牌45枚、铜牌58枚。举办单项比赛11次;全民健身活动194次,参加人数3.1万人。发展等级运动员28人、裁判员4人。农村健身设施覆盖率达100%。

十、资源、市政和安全生产

资源  全区土地面积698.11平方千米,其中,耕地74.42平方千米,林地416.63平方千米。全年新增天然气入户6186户,新增天然气入企66户,年末集中供热面积达917.7万平方米。全社会供水综合生产能力8万立方米/日,供水总量1775万立方米。

市政  年末全区实施棚改项目累计37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达52个,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年末路灯盏数3217盏,污水处理能力7.5万立方米/日。拥有环卫机械126辆,全年道路清扫面积175万平方米。

安全生产  全年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1比上年下降54.2%其中,死亡7人,受伤4直接经济损失118.35万元。

十一、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支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73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557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84元,增长10.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由上年的2.15缩小到2.11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302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473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15元,增长12.8%。

社会保险  年末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6.87万人、13.93万人、6.65万人、7.72万人、6.0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46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1.71万人和22.96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5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较上年提高30元。

民生保障  年末全区共建成养老机构16处,拥有养老服务床位2253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51.4%;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处,其中5A级日间照料中心3处;建成农村幸福院47处、长者食堂(助餐服务点)20处。全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740人,城乡特困保障人数879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800元、630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资质内建筑企业指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建筑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

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6.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7.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的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的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