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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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3272118/2021-516739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06T10:15:3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统计局 |
博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博山区统计局
博山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28314人,占79.9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2329人,占20.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16117人,乡村人口减少3625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5.5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3]
全区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9798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5]人口为65141人,流动人口为328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5869人,增长35.8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4857人,增长115.10%;流动人口减少8988人,下降21.4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