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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博山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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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6-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统计局

博山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发布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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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基本情况

 

博山区统计局

博山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第一部分  第二产业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026个,从业人员61460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006个,占99.6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个,占0.50%;外商投资企业10个,占0.2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5个,占全部企业的0.10%;集体企业86个,占1.71%;私营企业4666个,占92.8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6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10%,外商投资企业占3.2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64%,集体企业占1.81%,私营企业占68.58%(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个,制造业498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3个,分别占0.08%、99.26%和0.6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45.01%、13.85%和7.9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01%,制造业占97.5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4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7.08%、26.37%和7.27%(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0.6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4.87%。负债合计281.2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7.12亿元。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中,采矿业占0.09%,制造业占87.8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2.0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资产总计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6.07%、23.16%和10.91%(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四)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3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0.59%。其中,节能环保产业47个,占50.54%,新材料产业22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66%;高端装备制造业8个,占8.60%。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66个,从业人员4835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66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1.07%,集体企业占1.72%,私营企业占87.5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2.13%,集体企业占6.25%,私营企业占51.09%(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5.9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7.34%,建筑安装业占15.2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1.4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2.8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8.96%,建筑安装业占8.4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9.72%(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30亿元,负债合计13.7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09亿元(详见表3-7)。



第二部分  第三产业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272个,从业人员6801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88%,零售业占53.1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7.61%,零售业占52.39%(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89亿元。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68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21亿元。负债合计19.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04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95个,从业人员602人(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07亿元。负债合计57.2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元(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28个,从业人员1036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1.72%,餐饮业占88.2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5.54%,餐饮业占84.46%(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6亿元。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2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亿元。负债合计3.01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34亿元(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0个,从业人员275人(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1%外商投资企业占0.5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4%,外商投资企业占0.36%(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3亿元。负债合0.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20亿元(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1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9个,物业管理企业5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个,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8个。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365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05人,物业管理企业60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7人,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93人(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70.70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8.4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37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0亿元,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0.41亿元。负债合计69.5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41亿元(详见表4-14)。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71个,从业人员1678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5%,商务服务业占89.5%。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6.7%,商务服务业占93.3%(详见表4-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6.20亿元。负债合计146.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5亿元。(详见表4-17)。


    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73个,从业人员829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9个,从业人员699人(详见表4-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6亿元。负债合计1.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8亿元(详见表4-19)。


    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86个,从业人员276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个,从业人员63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4亿元。负债合计6.4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68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08亿元。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2个,从业人员475人(详见表4-2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0%(详见表4-2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6亿元。负债合计0.3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36亿元(详见表4-22)。


    十、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58个,从业人员537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4个,从业人员530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3亿元。负债合计0.4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86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70亿元。

    十一、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14个,从业人员604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1个,从业人员4351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71亿元。负债合计8.4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6.84亿元,比2013年增长90.5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3.03亿元。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29个,从业人员541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92个,从业人员31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5亿元。负债合计0.4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5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6亿元。

    十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39个,从业人员7600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1.52亿元。

第三部分  文化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917个;从业人员4429人;资产总计30.49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834个;从业人员3938人;资产总计29.7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2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83个;从业人员491人;资产总计0.75亿元;全年支出(费用)0.36亿元。

 

      注释:

    [1]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7]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8]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