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消防大队
标题: 淄博市博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事项清单
索引号: 12370304493225012M/2025-55530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03 发布机构: 博山区消防大队

淄博市博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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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淄博市博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办公地址:博山区北山路22

联系电话:0533-2827178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

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备注

1

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1日起施行);

2、《山东省消防条例》(201131日起施行);

3、《淄博市消防条例》(201271日起施行)。

立案调查、询问、作出处罚决定

1、对检查单位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令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

2、对单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进行立案处理。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集体议案-告知-决定-送达

监督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送达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检查-决定-送达

行政强制:检查--调查取证-集体议案-告知-决定-送达

行政许可:法定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强制:法定办结时限30日。

四、监督和救济途径

监督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淄博市博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投诉电话:0533-282717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博山区北山路22

行政复议:

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电话:0533-4110088

行政诉讼:

部门:博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博山区县前街一号

电话:0533-418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