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博山区酒店住宿业竞争秩序充分发挥行业联盟作用的提案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13502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博山区商务局
答复时间: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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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尊敬的燕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博山区酒店住宿业竞争秩序充分发挥行业联盟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今年以来已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应急保障与动态监测。自旅游发展大会召开至“五一”节假日期间,持续对全区住宿行业入住率、客房价格等关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实时掌握市场运行态势,及时研判客流变化趋势,有效应对了多轮客流高峰,确保了节假日期间住宿市场总体平稳有序。

(二)强化联合督导与学习交流。联合市场监管、文旅、卫健等部门,对重点住宿单位开展2轮次联合督导检查,累计覆盖住宿单位12家,重点检查价格公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消防安全等环节,现场反馈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同时,组织全区19家重点住宿单位开展1次现场观摩会,通过实地参观、经验分享、座谈交流等方式,促进行业互学互鉴、对标提升。组织45家中小住宿单位围绕消防安全、价格提醒、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三)推动硬件升级与文化植入。引导和支持住宿单位加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截至目前,万达美华天隆宾馆16家酒店已完成客房设施、公共区域、智能系统等方面的更新升级。同时,鼓励住宿单位结合博山陶琉文化博山故事植入本地文化元素,打造主题客房和特色消费场景,提升住宿产品的文化吸引力和差异化竞争力。

(四)引导行业自律与规范经营。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发布价格诚信倡议和经营规范提示,引导会员单位合理定价、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在旅游旺季来临前,通过工作提醒、座谈会等方式,提前向住宿单位传导规范经营要求,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尽管前期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但对标提案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仍存在明显差距:住宿行业联盟的实质性职能尚未充分激活,在行业标准制定、价格协调、信用评价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淡旺季价格波动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长效价格协同机制亟待建立;服务标准不统一、品质参差不齐的问题依然突出,“博山服务”品牌效应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关于激活行业联盟、推动行业自律的建议

一是将支持联盟完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区商务局作为联盟成立的重要参与部门和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部门,将持续指导联盟依据章程规范运行,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推动联盟从联谊性组织向具有实际协调、服务和一定自律监督功能的行业自治组织转型。二是将推动行业服务标准和自律公约制定。联合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推动制定《博山区住宿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按硬件设施、卫生条件、客户满意度等划分等级,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三是探索建立“红黑榜”综合评价体系,将价格诚信、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等纳入评价体系,通过媒体等渠道定期公示,引导市场选择,倒逼企业重视声誉。

三、关于建立价格协同机制、平衡市场与保障的建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酒店住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商务部门作为商贸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承担住宿业的行业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不直接承担价格执法职能。下一步,将鼓励住宿行业联盟成员单位公开签署价格诚信承诺书,明码标价,对非联盟成员及投诉集中的单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检查力度。

四、关于赋能品质提升、打造“博山服务”标杆的建议

一是围绕服务接待、应急处突、投诉处理等方面,组织常态化培训与交流。二是推动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突出博山陶琉文化、博山特色餐饮,推动跨界联合发展三是探索客源调剂与互助机制。在旅游高峰期,引导联盟探索建立成员间的客源信息共享与应急安置互助机制。

五、关于加强政府引导与监管、形成治理合力的建议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住宿业管理涉及商务、市场监管、文旅、卫健、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其它职能部门,立足商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

感谢您对博山住宿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建议:1. 强化联盟职能,健全行业自律体系。2. 建立价格协同机制,平衡市场与保障。3. 赋能品质提升,打造“博山服务”标杆。4. 加强政府引导与监管,形成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