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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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779G/2021-520578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商务局 |
1.投诉受理:区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对区商务局相关科室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重要投诉举报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区商务局办公室电话:4180173
信箱:县前街46号区商务局。邮编:2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