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山头街道

 山头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山头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的通知

山办发〔2021〕16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山头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头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0日

 

 

山头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淄博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博山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山头街道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1.4基本原则

1.4.1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

1.4.2密切协作、尽职尽责、形成合力、全面保障的原则。

1.4.3快速反应、科学扑救、处置得当、确保安全的原则。

1.4.4完善机制、强化基础、常备不懈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密切注视火灾动态变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上报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经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1.5.1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时;

1.5.2火场持续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1.5.3在重点林区连续面积超过5公顷,受害森林面积已超过1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1.5.4造成人员伤亡的;

1.5.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

1.5.6发生在国有林场及重点林区,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

1.5.7其他需要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扑救的。

1.5.8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批示启动本预案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2.1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分管副主任、人武部长

成员单位:街道各委办、各村、各社区、山头交管所、山头卫生院、乐疃交警中队、山头派出所、八陡消防支队、基干民兵组织。

2.2工作部门的组成及职责任务

2.2.1综合调度组

组长由街道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组宣办、街道办公室、街道安环办、街道建委及火灾发生地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传达落实上级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批示精神,审核、上报、宣传有关火灾事故信息等。

2.2.2火场指挥组

由街道建委牵头,街道专业扑火队、各村扑火队及火灾发生地单位等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实施火场指挥,根据火情动态拟订扑火方案,合理使用现场扑火力量,提出增援意见,并与综合调度组保持联系,及时承办落实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

2.2.3后勤支持保障组

本预案启动后,综合调度组及时将火灾情况及需要后勤保障工作任务下达,并督促完成。有关单位、人员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完成各自担负的职责任务。

交通、交警、公安部门:保证运输扑火物资和人员公路的畅通,做好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确保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

街道财税所:负责安排落实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街道民政办: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街道卫生院: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街道教育办:负责做好中小学生、团员青年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火灾发生地单位:负责做好火场人员的引导、油料供应、扑火人员的饮食供应及火场留守等工作。

八陡消防支队、基干民兵组织:山头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遵循联防联治的基本原则,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八陡消防支队、基干民兵组织要服从综合调度组的安排,积极参与扑火工作中。

以上各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担负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按要求完成、上报。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火险预测预报

街道防火值班室及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注意收听收看省、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制作的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并根据温度、湿度、坡向、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种、树种、树龄等森林因子判定本地森林火险等级。

3.2林火监测

各单位加强护林员管理,做好地面巡护,了望台监测,密切监视火情,及时报告。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当出现下列火灾之一时,各单位立即核准情况后上报街道防火值班室,并视情况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3.3.1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国有林场发生的;

3.3.2威胁居民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的;

3.3.3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3.4在与外区县交界处发生的,可能蔓延到其他市、区、县的;

3.3.5发生在连片面积5公顷以上的林地内,过火森林面积已超过1公顷,且火势难以控制的;

3.3.6其他需要街道支援的。

街道防火办人员接报后,立即向分管副主任报告。分管副主任到岗后,密切注视火灾变化,并适时请示,经批准后启动本预案,有关部门和防火人员立即开展工作。

4  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

4.1分级组织扑救

发生火灾后,当地单位要立即组织扑救。当火场不容易控制,可能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发现火灾半小时后火场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出现本预案中的6种火灾之一时,经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4.2扑火指挥

4.2.1指挥原则: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杜绝多头指挥现象发生。

4.2.2指挥分工

一般情况下,由火灾发生地负责人负责指挥,启动应急预案时,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协调、指挥。指挥员要时刻注意天气和火势的变化,调整扑火方案,确保人员安全。

4.2.3指挥权限

火场指挥组负责拟定扑火方案,具体负责组织火灾的扑救工作。各扑火队分别实施具体组织扑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有权调动本行政区内的各扑火队伍。

4.3扑火原则

4.3.1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2战略上,坚持“快速出击,重点围歼,科学减灾”的原则,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提高扑火效率。

4.3.3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

4.3.4扑火力量上,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以其他人员为辅的原则。不得组织中小学生、残疾人、孕妇、60周岁以上和16周岁以下的人员扑救森林火灾。

4.4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动态,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人员安全。

4.5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办事处要指令当地医疗部门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必要时区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

4.6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6.1扑火力量分为专扑火队伍、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群众性扑火队伍。

根据上级要求,我街道组建了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5支1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森林防火专业队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并服从区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指挥调度,参加扑救周边地区的森林火灾。

4.6.2扑救队伍调动程序

启动街道级应急预案时的程序。火场指挥组根据火场形势,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增加扑火力量的意见,指挥部根据需要批准实施,下达增援命令。

4.7火灾案查处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区森警大队、区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查处,有关部门、单位予以配合。

4.8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统一发布,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时,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

5  灾后处置

5.1善后处理

明火扑灭后,火灾发生地的单位要安排留守人员严密监视火场24小时以上,查明余火全部扑灭后,经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撤离火场。同时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勘察核定过火面积、森林面积、受害株数、直接损失等情况,按规定上报。

5.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要求上报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惩处。

6  综合保障

6.1通信保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2扑火物资保障

街道森林防火物资仓库,备有进口风力灭火机20台,2、3号扑火工具100件,灭火水枪6支,及相应的运输车辆、防火服、照明工具等。各单位根据各自的防火任务和扑火力量,要贮备风力灭火机2—5台,2、3号扑火工具10—30件及其他必需设施。

6.3培训演练

各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提高防火意识。

7  其他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街道办事处处置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可视具体情况进行修订。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当时工作需要酌情决定。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附件1

森 林 火 灾 报 告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防火科:

经综合确认,——年——月——日——时——分在我街道——(具体地点)发生了森林火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森林火灾类别及灾情基本情况:

 

已采取的措施:

 

拟采取的措施:

 

                           

        山头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紧急调集森林消防专业队的请示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x月x日,山头街道x(具体地点)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建议从x镇、街道紧急调集森林消防专业队员  人,于   时  分赶赴    火场进行支援,并指定一人负责队伍支援过程的全部安全。(联系电话:15898760211)

当否,请批示。

 

 

                               山头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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