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山头街道

山头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面积

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山办发〔2021〕1号

 

为进一步摸清办事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面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面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结合我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核查范围

本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面积核查范围是全街道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所有土地。

二、职责措施

街道财审中心:负责方案实施、宣传发动、部门间协调配合、调度工作进度、制定奖惩措施、保障核查工作经费、指导面积核查等工作。

山头税务分局:负责政策指导,根据各镇办工作组核查的土地面积、自然资源部门确认的土地面积等,依据税收政策与办事处工作组一同现场确认应税面积。

区自然资源局八陡中心所:负责提供企业占地等有关信息;对核查中有争议的土地面积进行核实确认;负责指导办事处工作组和第三方测绘单位对土地面积进行核实。

山头派出所:按照区核查领导小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配合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核查工作;对妨碍公务、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做好核查工作保障及案件移交受理工作。

各村、社区: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网格区域,村社区安排专门人员配合街道工作人员,完成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

此次面积核查工作从1月份开始,至3月底结束。设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清理核实。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应税土地面积进行核查,逐户核实,逐户填写核查登记表(见附件),并由纳税人、核查人员签字,办事处盖章确认,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公示。工作组于每周一将上周核查情况及相关表格报区面积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争议处理。对核查工作中纳税人有争议、需要实地测量的土地,由自然资源部门确认土地面积,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确认结果反馈区面积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汇总整理。3月底前,汇总整理后,将核查面积情况报区面积核查领导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核查领导小组,做好面积核查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协调好部门关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核查方案,充分利用包村干部、环保网格员等力量,合理安排检查人员和检查时间,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面积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高度认真负责,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核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杜绝清理核实工作流于形式。核查工作结束后,街道纪工委将对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对执行不力、核查数据不实、弄虚作假者严肃追究责任。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山头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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