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石马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秸秆禁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以禁促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着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马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包村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加强对秸秆焚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秸秆禁烧各项工作。

2、实行机关干部包村工作制度。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镇中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实施包村工作制。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做好所包村秸秆禁烧的督查工作。指导各村召开好工作部署会议,签订责任书、发放秸秆禁烧倡议书以及村内禁烧队伍组建工作,做好安全教育,与村两委同负责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3、各村书记、主任为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禁烧工作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倡议书宣传哦工作;负责本村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对本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严格责任分工

镇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动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1、镇纪委:负责对工作中涉及党员干部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2、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禁烧通告,开展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宣传报道。

3、镇社会事务办、镇中心校:负责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通过发动学生“小手牵大手”做好家庭的禁烧宣传工作。

4、镇派出所:负责对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以及阻碍镇政府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进行秸秆禁烧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的进行依法查处 。

5、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开展镇域内秸秆转化利用工作,负责对放到的秸秆进行清运,对接养殖户进行青储饲料工作。负责督促护林员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并协助做好主干道两侧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巡逻工作,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6、镇安环办:负责抓好秸秆禁烧日常执法巡查,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行为进行上报,配合区环保部门并对焚烧秸秆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负责在“三夏”、“三秋”期间与公安部门联合发布禁烧通告。

7、镇执法办、环卫公司:负责镇域内禁止保洁员露天焚烧垃圾、杂草行为,做好镇域可燃垃圾的清理清除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

2、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  

3、加大督查力度。禁烧期间,镇将对各村禁烧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在省、市、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各村要加大对禁烧工作措施的落实力度,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确保禁烧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各村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上报区环境保护执法大队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林业站组织队伍,协助村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5、推广综合利用。鼓励通过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青储饲料等措施,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生产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对秸秆综合利用突出的企业、合作社有限安排扶持政策项目。  

6、落实考核奖罚。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每月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对于被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将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石马镇关于调整充实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石马镇各村2021年秸秆禁烧、护林防火责任分工

 

 

                       石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石马镇关于调整充实

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与转化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驻地单位:

为扎实做好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石马镇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与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梁  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吕金霞  镇党委副书记

马文成  镇党委委员(挂职)

鹿子锋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 聂  宁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丁慎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阎  奎  镇政府副镇长

张厚礼  镇党委委员

          胡立丽  镇党委委员

          李  健  镇政府副镇长

王  聪  镇政府副镇长(挂职)

王世越  石马镇派出所所长

          于连伟  镇财审中心主任

谢玲玲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商艳梅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焦治军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赵坦军  镇中心学校校长

      商学坤  蛟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吕永刚  东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传亮  中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化云  桥东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毛  永  桥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毛玉斋  芦家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文龙  淄井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焦方河  下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溪利  上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毛玉兰  响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岳桂英  北沙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于方强  南沙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敬坤  西沙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魏汝新  盆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马文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村组织成立以村书记、主任为组长,村两委成员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联系电话:0533-4568135    0533-4569544  

石政发〔2021〕12号:石马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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