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水利局
标题: 关于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462/2026-55638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15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水利局

关于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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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博山区水利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3-4110226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整改报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博山区域城镇姚家峪村,泰和实业总公司使用渣土非法掩埋姚家峪村村民耕地堵塞河道,2022年至今因堵塞河道将商大庆房屋淹没,域城镇多次要求该企业疏通河道但至今未有处理,要求尽快处理。

二、整改措施

1.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加快谷底低洼处临时强排泵站建设进度,出现积水,及时强排,后期建设规范有效的排水设施。

2.域城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前制止,坚决杜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3.博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该问题组织会商研判,制定落实应急防御措施,保障行洪安全。

三、整改成效

1.针对短时强降雨导致排水不畅洪水被淹问题,强排泵站建设已经完成,能正常启用。在汛期储备2台每小时1000立方米排水流量的排涝设施,避免信访人酒店被淹。

2.域城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前制止,坚决杜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3.博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该问题组织会商研判,制定落实应急防御措施,保障行洪安全。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整改销号验收说明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反映“博山区域城镇姚家峪村,泰和实业总公司使用渣土非法掩埋姚家峪村村民耕地堵塞河道,2022年至今因堵塞河道将商大庆房屋淹没,域城镇多次要求该企业疏通河道但至今未有处理,要求尽快处理”。

收悉该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装完成强排泵站建设工作,出现积水,及时强排,保障行洪安全。同时,加强对该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前制止,坚决杜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博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该问题组织会商研判,制定落实应急防御措施,保障行洪安全。

域城镇2025年5月底前强排泵站已安装完成,能正常启用。同时,在汛期储备2台每小时1000立方米排水流量的排涝设施,保障行洪安全。加强对该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前制止,坚决杜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博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该问题组织会商研判,制定落实应急防御措施,保障行洪安全。

目前,该工作已经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

现场验收时,未出现积水情况,强排泵站安装完成,能正常启用,验收通过。

特此说明。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