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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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462/2026-556380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1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水利局 |
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博山区水利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3-4110226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整改报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博山区域城镇姚家峪村,泰和实业总公司使用渣土非法掩埋姚家峪村村民耕地堵塞河道,2022年至今因堵塞河道将商大庆房屋淹没,域城镇多次要求该企业疏通河道但至今未有处理,要求尽快处理。
二、整改措施
1.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加快谷底低洼处临时强排泵站建设进度,出现积水,及时强排,后期建设规范有效的排水设施。
2.域城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前制止,坚决杜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3.博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该问题组织会商研判,制定落实应急防御措施,保障行洪安全。
三、整改成效
1.针对短时强降雨导致排水不畅洪水被淹问题,强排泵站建设已经完成,能正常启用。在汛期储备2台每小时1000立方米排水流量的排涝设施,避免信访人酒店被淹。
2.域城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前制止,坚决杜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3.博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该问题组织会商研判,制定落实应急防御措施,保障行洪安全。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整改销号验收说明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041),反映“博山区域城镇姚家峪村,泰和实业总公司使用渣土非法掩埋姚家峪村村民耕地堵塞河道,2022年至今因堵塞河道将商大庆房屋淹没,域城镇多次要求该企业疏通河道但至今未有处理,要求尽快处理”。
收悉该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装完成强排泵站建设工作,出现积水,及时强排,保障行洪安全。同时,加强对该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前制止,坚决杜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博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该问题组织会商研判,制定落实应急防御措施,保障行洪安全。
域城镇2025年5月底前强排泵站已安装完成,能正常启用。同时,在汛期储备2台每小时1000立方米排水流量的排涝设施,保障行洪安全。加强对该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前制止,坚决杜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博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该问题组织会商研判,制定落实应急防御措施,保障行洪安全。
目前,该工作已经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
现场验收时,未出现积水情况,强排泵站安装完成,能正常启用,验收通过。
特此说明。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