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水利局
标题: 用水安全警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462/2026-558055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水利局

用水安全警示

发布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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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勿饮用未经检测的生水、不明水源水,避免细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危害健康。

  • 发现自来水出现浑浊、异味、异色、泥沙等异常,立即停止饮用并及时联系供水部门排查,电话:4251111。

  • 二次供水水箱、蓄水池需定期清洗消毒,加盖上锁,防止蚊虫、杂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 家用净水器按说明书定期更换滤芯,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需充分冲洗,避免滋生细菌。

  • 严禁将饮用水管道与非饮用水管道混接,防止污水回流污染供水系统。

  • 储存饮用水需使用食品级容器,密封存放,避免阳光直射与长时间存放变质。

  • 遭遇洪涝、地质灾害等特殊情况,水源易受污染,需煮沸或消毒后再使用。

  • 切勿在供水设施周边堆放农药、化肥、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严防渗漏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