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津源供水公司维修抢修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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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462/2026-558238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水利局 |
| 办理事项 | 维修抢修 |
| 办理渠道 | 线上渠道:无 线下渠道:博山区津源供水公司服务中心 |
| 办理程序 | 拨打0533-4251111服务热线报修,服务中心接到报修电话进行登记,安排维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
| 办理时限 | 管道直径DN小于或等于500mm的,应在24小时内修复;管道直径DN大于500mm的,应在48小时内修复。DN大于500mm管道修复期间,启动应急供水方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 |
| 服务标准 | 1.维修服务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上岗时应穿工作服,仪表整洁大方。 2.严格按照约定时间上门服务,不得迟到,更不能无故更改上门服务时间,服务态度热情,用语文明礼貌。 3.严格按照维修收费标准收费。供水设施的维修以贸易水表为界,水源侧的管道(含计量水表)无偿维修;用水侧的管道及设施属用户产权,由用户自行维修;需委托博山区津源供水公司维修时,博山区津源供水公司提供有偿服务。按照用户维修内容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市政定额计算确定,计算依据为《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4.对维修服务进行监督,公开投诉电话。 |
| 服务承诺 | 1.及时抢修保障对供水范围内用户正常供水,如需停水,将及时下达停水通知。 2.管网供水压力执行《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要求,公共供水管网末梢不低于0.14兆帕;公共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8%(不含在“枯水期”和突发性事故引起的局部水压降低)。 3.管网计划性维修按《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时限及时通知用户,以便做好停水准备。 4.对公共供水设施、管网的突发性事故抢修及时率达到100%。 |
| 便民措施 | 供水报修实行24小时服务,配备全天候供水抢修队伍,一般维修及时处理,大型维修夜间进行,计划性停水提前告知。开展管网维修全覆盖,计量水表前管网免费维修,计量水表后可有偿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