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审计局
标题: 淄博市博山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54w/2024-542643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博山区审计局

淄博市博山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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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278;邮箱:bss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审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审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博山区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35条,一是强化事项公开,主动公开部门基本信息、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审计模式探索创新等信息,便于民众掌握了解。二是加强审计结果公开,及时发布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报告,主动公开专项审计结果。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对部门文件、业务工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详细解读。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博山区审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本着“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准确。2023年,无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4.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维护、完善、更新。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开设“博山区审计局”政务号,讲好审计故事、传播审计声音,展现审计风貌,共刊发文章380余篇。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各科室分别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往往等到目录预警超期才进行更新,“怕公开、选择性公开”的思想仍然存在。本年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加以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辅导。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内容,通过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升公开能力、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针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强调工作重点,了解应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定期对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进行督导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创新实践情况。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专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公开晾晒,增进审计工作透明度。

4.《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配发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工作要求、公开时限等,逐项分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