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审计局
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54w/2026-55938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31 发布机构: 博山区审计局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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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博山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729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以推动全区创新提升促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主线,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盯国家战略、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靶向发力求突破,深入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突出问题,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总体来看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攻坚克难、承压前行,全方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区财政部门不断强化财政保障支撑,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区级财政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级财政资源统筹分配、财政运行风险管控、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4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债券项目监管责任落实缺位。一是2个部门单位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监管责任不到位,其中3个处于项目建设期的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未按时完成建设,2个已完工的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未开展项目建成后的监管工作。二是1个部门单位实施的2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未按规划进行建设。三是1个部门单位实施的1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未按时开工建设。

(二)财政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1个部门单位落实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二是区财政总会计未按规定处理年末结余事项,涉及金额22134.5万元。三是区财政总会计未按规定进行消化清理其他应收款项的核算,涉及金额3458.46万元。

(三)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一是2个部门单位的2025年度预算编制事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二是2个部门单位存在虚报项目预算的问题,涉及金额6.32万元。三是2个部门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不到位。

(四)部门预算管理精细化程度仍需加强。一是1个部门单位未按要求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会计核算。二是1个部门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履约验收管理不规范。三是1个部门单位的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统筹使用,涉及金额1.15万元。

、重大政策落实及专项审计情况

(一)博山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情况一是住宅维修资金续交制度未落实,1个部门单位未及时组织11个小区续交住宅维修资金。二是1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物业维修资金公示和查询制度。三是1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将公共收益转交维修资金,涉及金额1.36万元。四是1个物业公司未按规定程序实施路面维修项目。五是1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财务审计。

(二)博山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专项审计情况。一是1个部门单位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未按程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示。二1个部门单位实施区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率低,资金绩效发挥不充分。三是1个部门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的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1个部门单位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未计入资产类科目,涉及金额19.42万元。二是1个部门单位自行建造公共基础设施和采购固定资产未确认为资产,涉及金额670.42万元。三是1个部门单位的“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不及时,涉及金额6668.91万元。四是1个镇的资产年报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涉及金额274.31万元。五是1个镇对所属资产管理不严格,将资产提供给他人使用既未签订使用协议也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6.96万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一是1个镇落实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背书制度不严格。二是1个镇的污水管网因出现破损等原因多发污水外溢。三是1个镇的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未完成。四是1个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五是1个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

、政府重点投资审计情况

对博山镇下庄学校综合楼扩建工程、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第一分中心装饰装修工程等7个项目进行审计,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后的提报值合计9851.32万元。其中,4个经过审计后已完成整改的项目节约财政资金364.02万元,3个经过审计后正在整改中的项目完成整改后预计可节约财政资金840.94万元。审计发现在工程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设计变更和签证不规范、未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结算计价不准确等问题。

、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助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持续提升政府投资效益。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日常管理紧密衔接,实现绩效管控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

(二)健全风险识别管控体系,筑牢经济运行安全防线。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坚持厉行节约,强化资金使用刚性约束,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加快推进政府债券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依法依规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与风险内控机制,切实提升国有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管理,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杜绝屡审屡犯。突出成果运用导向,促进各类监督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中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完善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规严肃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确保全区“十五五”开好局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