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审计局
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54w/2025-55376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07 发布机构: 博山区审计局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8-07
  • 字号:
  • |
  • 打印

博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博山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729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区委“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年”任务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审计结果表明,在过去的一年,面对不断攀升的财政收支矛盾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区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区财政局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统筹财力保稳定促发展。

一、区级财政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对5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6774万元,总支出426945万元,结转下年19829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74069万元、总支出236161万元,结转下年37908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734万元、总支出3734万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0086万元,支出6966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758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刚性约束不到位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不全面,4个区政府派出机关的7家所属一级企业未编制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5个部门单位的2024年度预算编制事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是2个部门单位的2024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

预算收支管理不够严格一是3个部门单位的应付账款会计核算不完整,未记账金额合计122.48万元。二是3个部门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报销管理不规范。三是2个部门单位的项目支出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部门单位存在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二是1个部门单位存在未按程序履行政府购买服务手续的问题

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一是1个部门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不细化。二是1个部门单位的预算公开数据与预算批复数据不相符。

二、重大政策落实及专项审计情况

(一)博山区第三方服务资金绩效专项审计情况一是1个部门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监督服务供应商落实履约义务,部分合同约定事项未完成。二是1个部门单位在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结束后,未对服务供应商的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三是1个部门单位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过程中,未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监管措施,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四是1个部门单位存在资产家底不清、移交资产无交接手续的问题。五是1个部门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种植的部分苗木因放牧等原因遭啃食,未达苗木生长预期。

(二)博山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资金绩效专项审计情况。一是4个部门单位分别实施的4个信息化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备案。二是6个部门单位分别实施的6个信息化项目未按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进行竣工验收。三是4个部门单位分别实施的4个信息化项目形成的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663.63万元。

(三)博山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和健康医药产业园南区建设及资金绩效专项审计情况。一是1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二是1个部门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未对项目的规模、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要求。三是1个部门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不规范。四是1个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五是1个部门单位实施总承包合同范围外的建设项目,未按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四)普通公路建设管理专项审计情况。一是1个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二是2个镇办未根据路面技术状况检测结果制定养护维修计划。三是1条道路日常养护不到位,无法有效发挥集水排水作用。四是2个镇办和1个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的3个公路改造工程未按规定及时转增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涉及金额1209.96万元。五是1个部门单位存在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4个部门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涉及金额10.13万元。二是2个部门单位的部分资产存在闲置的问题。三是2个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更新。四是1个镇办向区直部门出借办公用房未履行审批手续。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一是2个镇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有欠缺。二是1个镇办的矿产资源保护监管力量有待提升。三是1个镇办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不力。四是1个镇办存在河道垃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四、政府重点投资审计情况

对博山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博山区城市排水改造项目等4个重点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含续审项目),在跟踪审计中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实施结算审计项目13个,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后的提报值合计68848.61万元,审计后发现多计工程价款5819.71万元。审计发现在工程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签证工程量与实际不一致、招标清单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五、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和动态监控,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高效性。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协作,健全绩效目标体系,设置精细化、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提升绩效作用的权威性。加大重大政策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力度,对虚报绩效、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提高项目资金及国有资产使用效率。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压紧压实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兜牢民生底线。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划转、交接手续。

(三)完善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加大对第三方的监管力度。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全流程管护措施,明确服务内容,设立考核指标,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加强各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制度规范、流程合法。

    (四)扩大工程项目的监管覆盖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明确监管职责,严格把控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环节。实施工程项目全流程监管与风险防控,建立现场督导和监理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支付农民工工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支付进度中的“事中审核”力度,严卡验收标准,夯实资金支付“最后防线”,切实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为加快实现“产业振兴、环境优美、群众满意”三大目标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