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审计局关于“温比亚”台风救灾资金的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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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54w/2018-157898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12-2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审计局 |
博审发〔2018〕53号
博山区审计局
关于“温比亚”台风救灾资金的审计报告
淄博市审计局:
根据市局通知要求,我们博山区审计局组成2人审计组,对博山区“温比亚”台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汇报如下:
审计基本情况
自2018年9月7日起,我们对博山区财政局、民政局关于救灾抗灾资金、物资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对三个乡镇12户受灾群众进行了入户或电话抽查,并按要求及时将审计情况报送市局村居审计办公室。
二、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30日博山区民政局共收到各级救灾资金140.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2万、市资金42万元、区资金26万元、红十字会个人捐赠资金0.06万元),未收到任何救灾物资,以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如下:
(一)拨付到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央、市、区救灾资金109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41万元、市资金42万元各乡镇已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区资金26万元灾后重建资金已有23.05万元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剩余2.95万元已退回区财政。退回原因为:部分受灾群众表示还有其他房屋居住,不愿对房屋进行修缮,自愿放弃本次受灾救助。该资金涉及两个乡镇,均已申请并全部退回区财政。
(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31万元。
截止审计日,直接通过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补助资金9.39万元(其中10月份拨付2.32万元、11月份拨付7.07万元),结存资金21.61万元。结存资金为鲁财社【2018】48号文件医疗救助资金,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存储管理。
(三)市红十字会账户管理0.06万元
截止审计日,共收到个人社会捐赠0.06万元,在市红十字会账户存放。
三、审计发现问题
本次审计未发现滞拨滞留、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以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三个乡镇12户受灾群众进行了入户或电话抽查,入户和电话抽查结果是受灾群众均已收到救灾资金,并对政府部门的关怀表达了感谢之情。
博山区审计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