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审计局
标题: 博山区审计局职责任务清单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54w/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博山区审计局

博山区审计局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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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审计局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企业和涉外审计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及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岗位名称 岗位责任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备注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对重大项目进行稽察。
二、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三、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二)负责政府、部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专项审计,负责国有企业安全投入审计。(三)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四)组织审计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五)对重大项目进行稽察。 1.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流程规范见附件1:8.1)
2.负责政府、部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专项审计,负责国有企业安全投入审计。(流程规范见附件1:8.1)
3.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流程规范见附件1:8.1)
4.组织审计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流程规范见附件1:8.1)
5.对重大项目进行稽察。(流程规范见附件1:8.1)
正职岗位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2)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至5项。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