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132/2026-556552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7 发布机构: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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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14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299266,电子邮箱:bsqscjg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致力于打造更加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新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年初发布检查计划。全年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93条。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4期,公开不合格产品情况,并随时更新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定期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经营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政民互动,结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日、化妆品安全进社区宣传等活动,推进政府信息进社区、进企业,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2.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系统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严格把控答复程序、时限,切实做到依法办理、严谨规范。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比上年度增加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执法领域。均已于年内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按期答复10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持续优化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权威可靠。

4.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以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对我局涉及的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开展公示公开。除了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外,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同步公示。二是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各类宣传活动,进行政策宣传与解读,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

5.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监督保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严把公开内容。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对不及时公开、不符合要求公开的内容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整改。2025年,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0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0

1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及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审核责任落实仍需进一步明确;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还要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年内我局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审核办法,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办公室人员专门开展信息发布审核,防范信息公开风险。二是对标对表省、市、区信息公开和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要求,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下大力气补齐内容“短板”,加大网上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力度;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5年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承办博山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4件,面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博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围绕食品安全周、质量月、化妆品安全使用宣传周等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3次,发放专业知识科普、维权服务指导等宣传单页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