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132/2024-542618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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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发布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14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299266,电子邮箱:bsqscjg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2余条,重点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行政执法结果公示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进行标准答复,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按时答复6件,答复率100%。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我局结合工作职能,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明确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

(四)平台建设方面。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完善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归并优化,在“重点领域”—“食品药品监管”中完善“公开标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等子项,通过对公开事项目录的优化,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优化队伍结构及成员分工,根据我局人员变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职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在具体领导的管理下有序推进。各项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切实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3

行政强制

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重点领域目录的信息条目较少,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我局针对性地予以改进: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栏目公开力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加强信息挖掘,突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内容。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以文字资料公开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图片、视频等公开,让政务公开内容更丰富,更容易让群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博山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无涉及区市场监管局职责的建议。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涉及到区市场监管局的主办件共3件,内容主要涉及规范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领域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民生热点问题。目前,3件提案均已面复完毕,委员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3.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形式上运用专家解读和媒体解读等方式,在内容上多角度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分析解析,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二是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力度。定时更新,坚决避免出现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不准确等问题。

4.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按照《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一是结合社会关切热点和民生实事,尤其在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推动全方面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提效。二是根据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需求的不断变化,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积极开展便民利企宣传活动,在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服务事项、办事依据。三是在春节、元宵节、3·15、清明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在政府信息网发布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