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工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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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16-501713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6-01-2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5年,博山区工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工商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博山区工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区政府和淄博市工商局的要求,区局成立了由局长邹鹏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局信息中心协助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申请流程进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了积极稳妥的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我局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及新登记制度实施后提交材料及时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我局紧紧围绕 “先照后证”、负面清单、“三证合一”等重点工作,抓住政策发布、重点职能工作、开展的重大活动和社会关注的重热点问题,凡是需要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的情况,凡是不涉密、宜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凡是有利于工商部门形象建设的做法、经验、成果,我局都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采集、编辑、上传。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注册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动态发布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辟专门场所配置电脑、触摸屏等设备为群众提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发布和即时查询。对直接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接待,并解答相关咨询。通过直接互动现场答询有效弥补了其他公开形式的不足,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延。针对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抽查制度等重点工作,在注册大厅设置“咨询服务台”,接受咨询4200余人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取的形式主要是通过报纸、网站、注册大厅公示栏、户外电子广告显示屏及普法宣传发放资料等。其中工商网站包括工商概况、办事指南等版面。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数52条,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区局及时公布了工商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工商所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等有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博山区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有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博山分局机关服务中心和博山工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4个。2015年我局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公开工作的氛围不够浓厚,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信息量、受理量相对较少。由于区局各项业务工作主要是依据上级工商机关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区局在业务方面自行制定的属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范围的信息相对较少。目前主动公开的信息基本上都是常规类信息,而区局范围内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是是加强宣传引导。使社会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三是完善工作规范。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依托“12315”消费维权网络加强与群众互动沟通,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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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5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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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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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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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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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6条 |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36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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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0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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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0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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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0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0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0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0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0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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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0件 |
|
1.当面申请数 |
0件 |
|
2.传真申请数 |
0件 |
|
3.网络申请数 |
0件 |
|
4.信函申请数 |
0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0件 |
|
1.按时办结数 |
0件 |
|
2.延期办结数 |
0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0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0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0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0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0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0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0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0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0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0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0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0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0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0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0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0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0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0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0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0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0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0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0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0件 |
|
(二)纠错数 |
0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0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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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质文件数 |
0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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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0个 |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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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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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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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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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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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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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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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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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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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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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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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18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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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 邹鹏 审核人:石文磊 填报人:尹作江
联系电话:4299266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