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工商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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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10-502384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0-02-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博山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淄博市工商局博山分局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5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博山区政府和淄博市工商局的要求,分局成立了由局长邹鹏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局信息中心协助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申请流程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采取的形式主要是通过报纸、网站、注册大厅公示栏、户外电子广告显示屏及普法宣传月发放资料等,其中在市工商局网站博山分局版面公布了包括年检流程、验照须知等内容。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6条,其中,市局博山分局版面主动发布工商动态44条;工商快报专栏发布信息11条。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分局及时公布了工商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工商所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等有关信息。同时为拓宽工商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工商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在《淄博日报》“工商联线”专版,刊登工商动态及相关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公开工作的氛围不够浓厚,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信息量、受理量相对较少。由于分局各项业务工作主要是依据上级工商机关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分局在业务方面自行制定的属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范围的信息相对较少。目前主动公开的信息基本上都是常规类信息,而分局范围内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是是加强宣传引导。使社会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
三是完善工作规范。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依托“12315”互动沟通平台,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