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质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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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16-501717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6-01-2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区质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现将此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落实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不断补充完善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区政府及市局门户网站和查阅场所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我局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部署专题会议,制定了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为贯彻施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积极推进质监系统信息公开。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投诉电话、咨询窗口等形式公开质监系统相关信息,认真对待每一个群众的举报、投诉、咨询。
(三)加强学习宣传培训。自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四)紧抓党风廉政与效能建设工作。我局以“高效、廉洁、勤政、务实”作为建设和谐质监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坚持教育、管理和德治、法治双管齐下,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从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表率作用抓起,加强作风建设,牢筑拒腐防变体系,在全局形成“谈廉、诺廉、述廉、访廉、评廉、考廉”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我局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信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及时了解质监工作信息。二是在单位设置公开栏及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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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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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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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2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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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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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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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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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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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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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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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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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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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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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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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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