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2016年度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汇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132/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8-22 发布机构: 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2016年度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汇报

发布日期: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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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6】81号文件做好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重点在行政审批、食品抽检和稽查办案等方面全力推进政务公开,现汇报如下:

一、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公开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许可环节,我局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工作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前置条件和申报资料,压缩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1.许可受理工作前沿延伸。利用10个食药所遍布全区各镇的优势,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向大众公开,开展就近和上门受理等工作,并利用网络进行审核、审批、发证等工作,努力实现企业足不出户便可申请许可。。

2.实施“三同时”许可模式。对于办理行政许可需要现场核查的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先安排现场核查,后审核材料。做到同时受理、同时核查、同时审批,大大减少企业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对于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单位,做到同时受理,同时审批,同时出证。

3.坚持政务公开,阳光办理。我局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等工作均受区行政审批大厅监督,我局不定期派分管人员进行工作抽查,确保所有许可事项均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深入完善食品抽检公开

我局坚持统筹谋划、科学安排,扎实做好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严格按照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千人三批次的要求,结合省创建专项抽检计划,制定了2016年博山区食品抽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年食品抽检计划进行了分解,制定出月度抽检计划。

抽检工作涵盖食品生产(含食品小作坊)、食品流通(含现场制售)、餐饮各环节,2016年全区共计划抽取样品1780批次,其中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示范创建专项抽检330批次,区本级抽检1450批次。截止到8月份,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专项抽检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抽样330批次,已完成检验330批次,其中合格322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97.58%;区本级抽检已完成抽样1085批,已完成检验985批次,其中合格967批次,不合格18批次,合格率98.17%。对所有抽检结果均制作食品抽检信息通告,每月最后一周在博山政务网上公示,截止到目前,已经公示信息通告10期。同时,针对每期通告中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也定期在博山政务网上公示。

    三、坚持稽查案件全部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强化稽查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流程,实行“阳光执法”。截至目前,我局稽查办理案件49件,包括食品类案件35件、药品类案件11件、医疗器械案件3件,罚没款62.16万元。所有案件办理情况,每个月通过“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全部进行信息公示,部分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宣传,扩大执法影响力和信息公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