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区餐具收费行为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4012
建议人: 彭立杰
主办单位: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6-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彭立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餐具收费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餐饮店以提供免费餐具为原则,可以提供收费餐具、免费餐具的种类、收费餐具种类和价格的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餐饮单位"餐饮具"收费等有关要求明白纸》,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向全区各餐饮经营单位发放,提倡提供免费的餐饮具供消费者选择。同时,要求各餐饮单位必须提供清洗、消毒后的或者其他符合要求的餐饮具(如一次性餐饮具),重复性使用的餐饮具要做到一餐一用一消毒。不得收取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集中消毒餐具不得收费,一次性餐具可适当收取成本费。餐饮具、食品等收费项目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餐饮单位违法收取餐具消毒费、设定最低消费等行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行为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二、针对您提出的用餐前的餐具消毒程序,收费餐具二次消毒程序;餐具清洗公司清洗后餐具的包装、运输及保管环节等方面的问题以杜绝二次污染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于2025年6月份对我区两家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量化分级标准,淄博馨迪清洁消毒有限公司评价为B级(规范单位)、淄博汇百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评价为C级(合格单位),量化分级评定等级将在博山政务网公示。2025年,博山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2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要求2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按照企业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将自查结果及时报送区疾控中心。强化抽检成效,提升产品质量。按照蓝盾行动方案要求,区疾控中心6月份对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包装好的一次性消毒餐具进行抽样,共计累计抽检样品20套,检测结果均合格。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局将继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具收费、使用一次性消毒餐饮具的监管、查处,各部门之间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建立执法联动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查处餐饮乱收费、影响餐饮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共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餐卫生安全。

建议我区价格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规范我区餐具收费行为管理,重点明确以下几个方面:餐饮店以提供免费餐具为原则,可以提供收费餐具;免费餐具的种类,收费餐具种类和价格;用餐前的餐具消毒程序,收费餐具二次消毒程序;餐具清洗公司清洗后餐具的包装、运输及保管环节等方面的问题以杜绝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