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博山区创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市监字〔2022〕9

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博山区创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218

 

博山区创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环节食堂业态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就餐人员饮食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博山区创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指导,加强对校园、养老机构(含长者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督管理,引导食堂业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评选出一批“星级放心消费食堂”,带动全区食堂业态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创建范围

在全区持证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含长者食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中遴选,根据相关评定要求最终评定“星级放心消费食堂”并向社会公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3月)。召开动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高各食堂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营造积极参与的氛围。各监管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持证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含长者食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摸底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掌握各食堂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二)组织申报(4-6月)。各食堂根据《博山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评价标准》(见附件3)自查并提交《博山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申报表》(见附件2),各监管所对提出申请的食堂结合检查整改情况对照创建标准实地勘查,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局食品生产餐饮安监科。

(三)检查验收(7-10月)。区局组织创建工作验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对照《博山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检查验收表》(见附件1)进行,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总分为105分,得分≥90分为验收通过,近3年以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定放心食堂。

(四)宣传公示(10月底)。对验收通过的食堂,评定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名单在局公众号进行社会公示。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转发宣传,营造学标杆、促提升的浓厚氛围。

(五)规范提升(11-12月)。一是加强对被评选食堂的动态跟踪管理。加强对“星级放心消费食堂”的日常跟踪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对降低标准、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按照严重程度实施限期整改或摘星退出制度。二是加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跟踪落实。对存在问题的食堂实行销号管理,逐户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星级放心消费食堂”创建活动是今年落实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切实加强食堂业态尤其是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推动食堂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监管所、各食堂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公平竞争。对参与评选的单位验收组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进行验收,对参选单位不得区别对待。验收过程要严格按照执法流程规范执行,验收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三)点面结合,整体提升。在创建过程中,各监管所要点面结合,在抓好申报单位创建的同时要督促辖区内其它食堂进一步加强对硬件设施的投入和软件的管理,合理规划布局流程,进一步规范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星级放心消费食堂”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促进食堂业态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博山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评价标准

2、博山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申报表

3、博山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检查验收表

 

 

 

 

 

 

 

 

 

 

 

 

 

 

 

附件1

 

博山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检查验收表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时间: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一、许可      管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规范亮证、严格按许可类别和备注项目规范经营(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5

10

 

二、人员管理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从业人员全部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公示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2;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2)。

10

 

三、场所环境

场所布局合理,环境及周边卫生整洁3;专间、专用区域符合要求2;地面、排水、墙壁、门窗与天花板符合要求2;更衣场所符合要求2;卫生间符合要求(2);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2;就餐场所环境整洁卫生2

15

 

四、设施设备

专间、专用设施符合要求2;洗手消毒设施、供水设施、通风排烟设施符合要求2;冷冻冷藏、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符合要求3;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符合要求3;设备、工具和容器符合要求并实施色标管理3;废弃物暂存设施符合要求2)。

15

 

五、食品原料

未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及原料3;索证索票齐全、落实查验记录3;贮存符合要求3;食品添加剂实行五专管理3;主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进行公示(其中学校食堂落实大宗食品统一配送)3

15

 

六、加工制作

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及食品留样符合操作要求5;推行明厨亮灶,通过通明玻璃、摄像头、“互联网+”等让消费者直接观察厨房环境及操作5)。

10

 

七、清洗消毒

自消毒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数量满足经营需要(2),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符合要求,并规范记录3;集中消毒餐具符合要求,并留存消毒记录或合格证明2);使用消毒剂、洗涤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食堂用水水质符合要求(2

10

 

八、诚信经营

连续2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2.5;近3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5

5

 

九、营养健康

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提供健康营养餐食,有条件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4);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3);积极开展文明用餐、厉行节约的宣传教育,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公勺公筷”等活动(3)。

10

 

十、加分项

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互联互通(2);实行4D、五常、6T等安全管理方法1);配备食品快检仪器并进行检测1);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

5

 

存在问题:

得分:                           

结果:    符合      不符合      

备注:总分为105分,得分90分为验收通过。3年以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定放心食堂。

         

检查人员:                        单位负责人:                    

 

附件2

 

博山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明厨亮灶情况

 

2年行政处罚情况及近3年是否发生食品全事故

 

申请单位

自我评价

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注

 

附件3

博山区“星级放心消费食堂”评定标准

1.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2.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健全。熟练应用“山东食链”系统,及时录入采购加工信息。

3、年度量化等级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

4.操作行为规范,各食堂采购、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贮存等加工操作均符合规定要求,且执行良好。

5、食物留样和销毁符合规定要求,且执行良好。

6.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案和培训档案,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

7.积极采用明厨亮灶、色标管理等先进方法规范内部管理,达到“清洁厨房”要求。

8.连续2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9.环保、消防及城市管理达到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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