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博市监字〔2022〕28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132/2022-5263927
成文日期
2022-04-07
发文日期
2022-04-0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
博市监字〔2022〕25号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高品质“食安博山”为目标,以巩固食品安全区创建成果为主线,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考评,创新社会共治模式,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食药安办统筹协调职能,凝聚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区食药安委组成人员,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规范运行。完善食品安全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每半年进行数据共享,为监管决策提供依据。制定《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修订出台《博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文件起草说明及解读工作。提请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召开区食药安委全体(扩大)会议、食药安办联络员会议,适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会、专题会、现场会。
2.统筹推进重点工作。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监管职责,推进镇(街道)与部门职责、事权明晰。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实行“项目化”、“台账式”管理,督促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完成《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淄博市贯彻落实鲁发〔2019〕19号文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工作目标。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工作。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3.组织协调重点整治。持续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行业共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在多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发挥协调职能作用,注重整合监管力量,减少交叉重复,协调统筹推进,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评议监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4.落实党政同责。拟定党委政府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会议、活动),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等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
5.加强评议监督。提请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检查,并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依据。统筹做好市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组织对各镇(街道)和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建立交办督办机制和通报制度,改进对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的年度考评和日常考核。
三、深化全域创建,聚力打造高品质“食安博山”
6.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成果。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区年度检查。完善督查通报、交办督办制度,将督查结果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持续巩固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成果。
7.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按照《淄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我区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确保高标准推进创建工作。
8.推进品牌培育和平台建设。发挥《“食安山东”公共品牌通用评价标准》的引领作用,深化“食安博山”品牌建设,开展分层分级品牌培育,探索食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参与“食安山东”品牌共建,壮大品牌方阵。依托淄博市“食安淄博”线上线下推广平台,推进实体平台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到2022年底,至少打造1个线下品牌展示推广平台。
9.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探索自媒体等新兴媒介宣传渠道,通过品牌直播观摩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助力食品企业凝聚品牌共建合力,推动我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社会共治模式,打造群防群治格局
10.开展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循序渐进、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加强指导调度和督查评议,推动建设组织有力、机制完善、保障到位的镇(街道)食安办体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11.打造食品安全升级版“红黑榜”。坚持“扩面、提质、增效”,全力打造食品全领域、全覆盖、专业化、特色化“红黑榜”。在农批(农贸)市场、商超、餐饮聚集区、镇办及社区公示栏等设置“红黑榜”信息公示专区,通过电视、报纸、官网、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红黑榜”信息,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关注度。建立“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每月发布“红黑榜”不少于3期。
12.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健全“1+N+X”(市场监管所+N个监管片区+X个城乡社区网格)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打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上下贯通、左右互联、无缝衔接、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13.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采取政策宣讲、上门对接、示范带动等形式,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4.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广泛吸纳食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工作者、学生等社会各界组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立科学规范的志愿服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包括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宣传教育、收集市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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