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信息公示 | ||
|---|---|---|---|
|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5-555356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1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7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博山区菜根潭食府经营部使用的自消毒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小碗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消毒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自消毒小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当罚[2025]51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对其进行警告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水印蓝山大酒店使用的自消毒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小碗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消毒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自消毒小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当罚[2025]51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对其进行警告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凯泰大酒店使用的自消毒大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大碗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消毒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自消毒大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当罚[2025]51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对其进行警告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小海豚托管服务中心使用的自消毒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小碗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消毒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自消毒小碗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2.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局对其进行责令改正。
3.作出决定的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媛媛老师托管中心使用的自消毒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小碗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消毒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自消毒小碗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2.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局对其进行责令改正。
3.作出决定的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山头在芝餐饮服务部使用的自消毒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小碗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消毒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自消毒小碗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2.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局对其进行责令改正。
3.作出决定的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意丰校外托管中心使用的自消毒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小碗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消毒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自消毒小碗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2.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局对其进行责令改正。
3.作出决定的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