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132/2024-54826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3 发布机构: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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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监罚〔202418

                 博山区陈家冷鲜肉超市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博山区陈家冷鲜肉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304MADCB9J828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泉水路29号下3     

号营业房        

     郑秋玲                                                              

202434我局执法人员对博山区陈家冷鲜肉超市进行检查,当事人店内冷柜摆放有鲜猪肉,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提供鲜猪肉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疫合格证明及进货单据,当事人未能提供。执法人员再次要求查看供货商相关资质和进货票据时,当事人才通过微信联系供货商,提供了相关资质和进货票据。执法人员现场给予警告并责令在2024年3月8日前改正。3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复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鲜猪肉进货单据。

我局于2024311日正式立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进行了询问,对案件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查,本案没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调查,2024年3月4日执法人员对博山区陈家冷鲜肉超市检查时,当事人未能按照要求现场提供销售鲜猪肉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疫合格证明及进货单据。3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复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鲜猪肉进货单据。当事人此行为说明其在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的有关证照,也未索证索票经责令改正后未及时改正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行为能力。

2、授权委托人询问笔录1现场笔录2,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鲜猪肉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经过事实情况

3、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证明鲜猪肉的来源和进货查验改正情况。

上述证据材料,已由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认可。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2448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淄博市博山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市监告〔202422号),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五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规定,构成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购进食品农产品鲜猪肉来源合法,事后补齐了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在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时能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主动改正违法行为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十五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2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局开具的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将罚没款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或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地址:淄博市博山区新建一路9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博山区、淄川区、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4  16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 份,份送达,份归档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