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2021年关于1批次区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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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1-522955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区级食品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山池上礼品店经营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制油条
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
生产日期/批号:2021-03-02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行处字〔2021〕4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确认不合格原因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前,当事人已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