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1批次区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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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1-52295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区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对当地流通环节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该食品的生产者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山怡青源食品厂生产的黑芝麻月饼(苏氏果仁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黑芝麻月饼
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
生产日期/批号:2020-08-24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生产油脂酸败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行处〔2021〕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整改情况
目前,当事人当事人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已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