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博山区2021年第4期通告中1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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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1-52295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博山区2021年第4期通告中1批次
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期(总第163期),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山区叶小波生肉零售铺经营的生猪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生猪肉
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氧氟沙星
生产日期/批号:2021-06-15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经营的中月烧鸡,经检验,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博山区叶小波生肉零食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处罚〔2021〕13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第《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调查取证材料,我局向其供货商所在地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情况通报。
博山区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