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4041
建议人: 栾兆旺
主办单位: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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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兆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认真进行研究学习,一致认为问题准确,分析到位,提出的建议符合当前实际。按照您的提案,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建成项目管护,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为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实施带来积极助力。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2019年以来,我区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个,建设面积12.19万亩,总投资18168.5万元,涉及池上镇、源泉镇等7个镇、111个村。项目建设主要以铺设灌溉管网、新建及维修小型蓄水设施、新打及维修配套机井泵站、新建水泥田间道路及地堰等。

项目建成后,通过对田、水、路等进行技术工程上的综合整治,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实现“旱能浇、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起到增产增收、节水、节能、节地、省工的效果,为推动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2023年以来,受我区地形地貌崎岖、耕地地块零散的影响,剩余未实施高标准农田耕地地块已不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上级不再安排高标准农田新建任务,工作重心转向建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二、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管护主体落实情况

项目建成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由项目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成设施设备运行管护,与村集体或农民合作组织签订移交协议,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义务,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二)管护制度制定情况

按照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淄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实施细则(试行)》(淄农办字〔2022〕1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博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实施细则(试行)》(博农字〔2023〕38号),完善相关管护制度。

(三) 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乡村管护责任人的通知》要求,明确2011年以来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区镇村三级管护责任人并进行动态更新,落实管护责任。

(四)管护经费保障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经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健全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作为村集体增收的来源之一,优先保证用于项目工程管护。二是各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和实际需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工程管护补助经费。2022年以来,市级财政下达我区管护资金142万元,用于建成项目设施设备管护。三是项目建设单位、管护主体自筹的管护经费,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

(五)上级督导排查整改情况

  2021年以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均安排部署多轮次高标准农田排查整改工作,对建成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处理。

三、存在问题困难

(一)资金短缺与投入结构单一

长期以来,博山区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主要以市级财政拨款为主。自2019年起,相关政策调整使得无法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护费,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紧张局面。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薄弱,难以承担大量的管护资金投入。在社会资本参与方面,博山区尚未形成“政府 + 保险 + 企业”的多元投入模式。社会资本对高标准农田管护领域持观望态度,一方面是因为管护工作具有周期长、收益慢的特点,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可观回报;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使得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管护机制执行不力

尽管博山区建立了明确的管护责任框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村级管护协议缺乏足够的约束力。部分村庄未按要求配备专职管护员,即使有管护员,也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规范等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一些村庄对管护工作敷衍,影响农田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现行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标准大多以平原地区为模板制定,对山地丘陵地区的特殊性考虑不足。此外,农田防护林、梯田改造等工程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适合山地丘陵地区的管护标准,导致建成后难以达到预期的生态防护和生产效益。

(三)空心村管护困境

人口空心化是博山区空心村面临的突出问题,留守人员多为老年人和儿童,缺乏足够的体力和能力承担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博山区的丘陵地形使得耕地碎片化特征明显,不仅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也使得统一的管护措施难以实施。例如,修建一条田间道路可能需要经过多个农户的土地,协调难度大,且建设和维护成本高。此外,农村公共服务配套不足,缺乏必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难以满足高标准农田管护专业化、社会化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构建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财政保障与社会资本联动。积极争取省、市、区三级财政支持,将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鼓励发展农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修复指标交易、碳汇交易等,将高标准农田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支持发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通过回收利用农田废弃物,降低管护成本,增加收益来源。

(二)完善山地差异化管护标准

结合博山区山地丘陵地形特点,修订《博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细则》。适当调整连片面积门槛,允许以200亩为连片单元,降低地形对管护工作的制约。同时,细化不同类型农田设施在山地丘陵地区的管护要求和技术规范,提高管护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合作,开展山地丘陵地区高标准农田管护技术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管护标准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吸纳新技术、新成果,推动管护标准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

(三)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考核

建立“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定期对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专业监理机构对管护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管护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村民对管护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举报。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从设施完好率、管护覆盖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村级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在管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管护人员、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各方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考核不达标的村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直至问责,推动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建议:1.实行责任制管理。2.提高村民参与度。3.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4.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