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遗失声明【2026】博山区00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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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234G/2026-559014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0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
淄博市博山区域城镇大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因保管不善,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70304MF2183554B)正本、副本。该登记证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域城镇大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