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4017)整改销号 验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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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234G/2025-555876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2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4017)整改销号
验收说明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4017),反映“11点来电反映,其为博山区博山镇西瓦峪村村民,其房屋东侧有户主在宅基地上养羊,异味及噪音扰民,经了解住宅区五百米之内不能养羊,要求挪移养殖位置并清理粪便。”
收悉该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整改措施
(一)责令该养殖户,立即清理积存粪污,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责成博山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合理选址,全力帮助养殖业户尽快完成搬迁工作。
二、整改成效
完成搬迁任务,积存粪污清理完毕。
目前,该工作已经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
现场验收时,搬迁任务已完成,积存粪污也已清理完毕。特此说明。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533-4118030
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