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博山区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十八)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234G/2025-55061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4 发布机构: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博山区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十八)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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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十八)整改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内容:全市推广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缺乏有效手段,有机肥在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使用上比例偏低,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步伐不快,农药废弃物回收工作推进不力。淄博市每年产生农药废弃物400吨左右,但回收不足50%。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到位,畜禽养殖污染设施建设标准不高,对养殖污染监管不严格,污染问题严重。抽查高青县和临淄区19 家养殖场(小区),有13家存在粪污露天堆存和污水溢流等问题。高 青县孟家村养殖小区、临淄区青源牧业有限公司等均存在粪污直排现象。

二、整改目标:加快有机肥替代推进,打造农药废弃物回收试点,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三、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有机肥替代推进,商品有机肥使用量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深入推进农药废弃物回收试点建设。打造池上镇、博山镇、石马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三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巡查监管,强化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加强对养殖专业户指导服务,督导其定期清理畜禽粪污,逐步完善治理设施。积极推广种养一体化、生物除臭等技术,建立完善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积极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加大有机肥替代推进,商品有机肥使用量按期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持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包装皮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三是常态化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下发《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进一步落实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引导其进行规范设施建设,巩固并逐步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和处理水平,鼓励、动员具备条件的的养殖专业户逐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全区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件率达到100%,全区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5日--2025年2月24日

联系电话:0533-4110541

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