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博山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8041) 整改销号验收说明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234G/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05 发布机构: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博山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8041) 整改销号验收说明

发布日期: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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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8041),反映“博山区源泉镇泉河村上下龙湾附近养鱼场内饭店将污水流入淄河,造成河水污染,淄河泉河村河段两岸垃圾很多并用挖掘机掩埋,要求处理”。

收悉该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水产养殖安全执法检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全力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二是加强对泉河村内经营场所的环保督查力度,广泛宣传环保知识,防止污水流入淄河。三是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清理辖区内河道垃圾,切实提升全区河道环境卫生水平。

目前,该工作已经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

现场验收时,饭店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用化粪车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辖区内河道垃圾清理后,运至垃圾集中处理站。

特此说明。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