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8041)整改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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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234G/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0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8041)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博山区源泉镇泉河村上下龙湾附近养鱼场内饭店将污水流入淄河,造成河水污染,淄河泉河村河段两岸垃圾很多并用挖掘机掩埋,要求处理。
二、整改措施
1.责令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水产养殖安全执法检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全力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2.责令源泉镇加强对泉河村内经营场所的环保督查力度,广泛宣传环保知识,防止污水流入淄河。
3.责令各镇(街道)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清理辖区内河道垃圾,切实提升全区河道环境卫生水平。
三、整改成效
1.饭店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用化粪车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发现流入淄河的情况。
2.上下龙湾泉水经养鱼场沉淀池沉淀后流入淄河的水,达到II类水要求,符合排水标准。
3.定期对辖区内河道垃圾进行清理,运至垃圾集中处理站。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