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扶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234G/2020-50339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扶贫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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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帮扶单位:

为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扶贫长效机制,根据市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扶贫工作的通知》淄扶办发〔2020〕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博发〔2018〕37号)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深化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和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各镇(街道)、各帮扶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帮扶工作,细化帮扶工作责任清单,实化帮扶手段和措施,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继续坚持单位包村、第一书记驻村、党员干部联户“三位一体”帮扶措施,做到帮扶重心下移,措施到位有效;各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切实帮助解决村级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大力倡导企业扶贫。区工商联要积极发动区域内企业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千企帮千村”活动为载体,帮助贫困村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企互惠双赢。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参与扶贫开发。引导企业通过基地带动、订单合同收购、村企共建、捐资助贫、消费扶贫等模式,密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鼓励企业在农村地区开设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和小微扶贫就业站点,为贫困群众创造就业机会;通过“工厂+基地”、“公司+农户”、“以社带户、以企带村”方式,组织贫困群众参与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变分散经营为联合集中经营、规模经营,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

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扶贫。各镇(街道)、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志愿者团队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发挥“我和你  携手奔康”、“晖助老”等扶贫公益品牌效应,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激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各个领域。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等部门,开展好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支持扶贫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

四、广泛动员社会其他力量和个人参与扶贫。各镇(街道)、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帮扶单位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发挥单位优势,在全社会大力推广针对贫困妇女、老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一对一结对、手拉手帮扶等扶贫公益活动。各镇(街道)深入开展乡贤扶贫,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名人、离退休干部、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到家乡捐资助贫、助推发展。

五、健全完善孝善扶贫运转机制。各镇(街道)逐步完善孝善奖补资金管理运行制度,加强对涉及孝善扶贫资金的监管,避免出现“强制推行、套取补助、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多渠道筹集孝善奖补资金,完善各类捐赠、收缴、发放等台账,建立孝善扶贫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协调民政、财政、宣传、司法等部门力量,为孝善扶贫工作深入推进提供资金、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支持。按照“正面激励、道德约束、村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敬老养老新风尚,确保贫困老人真正受益。

六、全面推进消费扶贫。各镇(街道)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帮扶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扎实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调查摸底区域范围内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生产的主要农特产品种类,分季节、分品类建立台账,制作消费扶贫产品供给明细表,建立农特产品产销购台账。不断完善消费扶贫产品名录,制作区域性扶贫标识,打造消费扶贫品牌。扎实做好“帮扶单位助销、发动企业带销、开展商超直销、实施电商营销等措施,让贫困群众通过劳动致富创收,增强自我脱贫的自豪感和幸福感。

七、促进扶贫扶志。各镇(街道)要探索开展爱心超市建设,建立“爱心积分卡”制度,指导贫困群众、即时帮扶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群以积分形式兑换生活用品,激发贫困群众脱贫意愿。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建设扶贫车间、小微扶贫站点、设立扶贫公益岗位等方式,吸引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脱贫,通过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项目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保安、护林、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增加劳务收入,提升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和能力。

八、构建社会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各镇(街道)要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要求,以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为基础,汇总贫困村及贫困群众各类需求,搭建社会扶贫信息管理平台,科学设置“爱心众筹”、“关爱贫困老人”等各种社会扶贫类型,将贫困村、贫困户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社会扶贫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

九、加强舆论引导。区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不断创新社会扶贫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扶贫活动和工作措施,推出扶贫公益海报、扶贫公益广告。要以“10.17” 扶贫日和“过暖冬过好年”主题活动为契机,联合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事业、关心扶贫工作重点村、关爱贫困群众的浓厚氛围。

十、建立激励机制。对扶贫开发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推荐参加国家、省级和市级社会扶贫表彰。继续开展市级社会扶贫示范点创建工作,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请各镇(街道),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拟创建2020年度全市社会扶贫示范点名单及社会扶贫典型案例(各镇(街道)、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申报示范点及典型案例各1-2个)于8月8日前报送区扶贫办,市扶贫办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于8月底前对示范点进行实地评审,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评选。

 

 

博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