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培育申报指南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234G/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8 发布机构: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培育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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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拟对4个区级以上示范社、3个区级以上示范场按照实施项目、投资数额、示范带动能力等级的不同给予适当支持,其中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参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补助标准;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技术装备的,补助标准不超过造价的30%。项目补贴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