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拟考评办法和细则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234G/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拟考评办法和细则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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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评内容、考评单位及权重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考评采用 100 分制考评,实行月度考评,“美在家庭”创建工作为季度考评,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1 月、2 月、11 月、12 月不参与考评。月度考评分数加和后按比例折算为 100 分纳入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总分。

1.农村旱厕改造与后续管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评,10 分。

2.城乡环卫一体化: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10 分。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考评,10 分。

4.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考评,10 分。

5.村容村貌提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考评,20 分。

6.农村公路建设: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考评,10 分。

7.河道清理整治及管护:区水利局负责考评,10 分。

8.“美在家庭”创建:区妇联负责考评,10 分。

二、考评形式

按照“周调度、月考评、月通报”制度要求,各责任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形式,综合日常工作、现场督导和任务进度完成等情况,对 8 个镇(街道)进行月考评赋分。其中,城乡环卫一体化、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考评形式由第三方测评公司按考评细则于每月20日前提供各镇(街道)当月成绩及存在问题台账。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未完成整改的加倍扣分。各责任单位于每月 20 日前将月度工作总结、得分情况表及扣分依据报区农业农村局,并根据需要反馈镇办,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工作专班汇总工作进展和考评成绩后,于 23 日前报区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强化责任传导。区对镇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考评工作要充分体现镇办对提升行动组织领导、工作推动、投入保障的考评,推动镇办建立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整治工作向“长”和“常”转变。

2.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公平公正。坚持统一标准与分类评价相结合原则,各牵头单位细化明确重点任务调度、通报、考评的具体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微调,确保考评实效和公信度。

3. 严肃考评成绩。根据《关于严肃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成绩的通知》要求,各责任部门提报成绩时,最大分差在 10%左右,最小分差不得低于 5%,且原则上不出现并列,如成绩不符合要求,专班办公室不做汇总,退回重报。

4.严肃纪律要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督导、明察暗访等工作中,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责任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促进相关数据和基层工作情况共用共享,注重减轻镇办工作负担。